各单位、公有住房租赁户:
为了加强学校公有周转住房管理,确保学校公有周转住房公平合理使用,切实解决新进教职工过渡性住房需求,按照《长沙学院公有住房使用管理办法》(长大发﹝2013﹞48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关于做好全校流动人口查孕验证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公有周转住房居住情况调查和清理工作。
请各租赁户依据《长沙学院公有住房使用管理办法》进行自查。凡违规转租、转借他人(含直系亲属)以及其他不符合租住学校公有周转住房的,请自觉退出,对拒不退房者,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为配合学校流动人口调查,请各租赁户到一办公楼3016房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学校也将派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调查,请各租赁户积极配合,如实登记。
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