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9 责任编辑:李权 来源:资产管理处
各单位:
因学校机构和人员调整,根据《长沙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在2014年12月31日前,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认真清查核对,按要求填好资产调拨单、资产移交单(见附件1、2),并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系统中及时做好相应的资产信息变更核对工作。 联系人:彭卉 联系电话:84261555
资产管理处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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