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新进在编人员申报住房补贴提交材料(修订)
发布时间:2019-05-08 责任编辑:李权 来源:资产管理处
《长沙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长政办发〔2014〕22号)和《长沙学院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方案》(长大发〔2014〕8号)的文件精神,我校新进在编人员申报住房货币补贴须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到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领取《长沙市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按实填写申报信息。
二、异地调入人员
异地调入人员是指从长沙市内六区(岳麓区、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望城区)以外其他地方的单位调入长沙学院的人员(含复转军人)。
1、已婚人员需提交:
①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人结婚证复印件;
③本人及配偶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有无福利房证明;
④本人原工作单位性质为行政、事业及国企的,须原工作单位及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房改部门出具有无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的证明,原单位非行政、事业及国企性质的不用提供此证明。
2、未婚人员需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人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有无福利房证明;
③本人原工作单位性质为行政、事业及国企的,须原工作单位及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房改部门出具的有无享受住房货币补贴证明,原单位非行政、事业及国企性质的不用提供此证明。
三、非异地调入人员
非异地调入人员指从长沙市六区内其他单位调入我校的人员(含复转军人),及应届毕业后直接进入我校工作的人员。
1、已婚人员需提交:
①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人结婚证复印件;
③本人原工作单位性质为行政、事业及国企的,须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有无享受住房货币补贴证明,原单位非行政、事业及国企性质的不用提供此证明;
④配偶工作单位不在长沙市内六区的,须提供配偶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有无福利房证明。
2、未婚人员原工作单位性质为行政、事业及国企的,须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有无享受住房货币补贴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单位非行政、事业及国企性质的、应届毕业后直接进入我校工作的人员只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产管理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