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科研书籍采购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2 责任编辑:阮宏伟 来源:资产管理处
各二级单位: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下发的《2022-202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长政办函〔2021〕60号)文件要求,书籍、课本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通过湖南省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采购。据学校老师反馈,受平台的局限性,往往最新的科研书籍无法通过电子卖场选购。
为了提高学校科研书籍的采购效率,保障学校老师的科研进度,资产管理处与市财政局进行了多次沟通,申请调整、优化我校科研书籍的采购流程。6月8日,该申请已获得长沙市财政局的正式回函批复。
根据市财政局批复意见,现调整我校科研书籍采购流程:零星采购的科研书籍优先通过电子卖场采购;在保证同品质服务且低于电子卖场最低价的情况下或者电子卖场无法采购的,可以从其他官方销售途径购买,如新华书店、京东、当当或者出版社。
零星科研书籍购买后需根据采购金额参照《关于科研经费购买图书资料入账报销的补充规定》(长大发〔2021〕40号)办理,经学校资产处入库备案后进行结算支付。科研书籍以外图书依然按政府集中采购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零星科研书籍采购流程图
资产管理处
2023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