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清查
和实验室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及学校资产管理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效防止资产流失,保障学校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决定开展2018年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和实验室管理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此次检查是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的常规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核实我校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状况,加强实验室之间的交流,及时发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和方式
1.检查范围为全校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实验室管理情况。
2.检查方式为自查和学校抽查。自查由各单位完成,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及时整改;学校抽查由资产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院部专家组成检查组到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单位自查阶段。由各单位组织对本部门资产及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内部自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查时间为2018年9月-10月。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阶段。检查时间为2018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组织好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配合学校检查,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形成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达到规范管理的要求,防止前清后乱。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作为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
附件:
1.资产清查内容
2.实验室管理检查内容
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