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4年度资产配置预算调整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责任编辑:阮宏伟 来源:资产管理处
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规定(2021 年修订)》和《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2021 年版)》等文件要求,为了保障我校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拟组织编报2024年度第二次资产配置预算调整,请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核并汇总归口管理的2024年度资产配置预算及以往年度资产配置项目(分期付款)预算调整第二批,于2024年5月20日前在采购系统里审核后纸质版交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统一汇总审核后报长沙市财政局集中审批。学校归口管理部门按《长沙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长大发[2024]11号)执行如下:
1.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行政办公设备与家具等新增资产的配置预算调整;
2.学生工作处负责学校宿舍使用、学生宿舍家具等新增资产的配置预算调整;
3.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家具、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4.科技处与研究生学院负责学校新增科研实验仪器设备类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5.后勤处负责学校水电气设备设施类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6.基建处负责新建工程项目中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7.图书馆负责文物文化类资产和图书等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8.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化软件系统类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适用情形,认真组织,精心进行科学调整和编制。通用资产应严格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申报,通用设备(具体为行政办公设备)只能申报信创产品。资产管理处将严查项目论证、立项等程序是否到位,不到位的坚决剔除。申报项目超过 20 万以上或单台设备超过 10 万以上的申报表需分管校领导签字。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审核以往年度资产配置项目(分期付款)项目并申请本年配置预算,以保证付款工作正常进行。
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