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1年度第二次拟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 责任编辑:李权  来源:资产管理处 

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资产20192号)和《关于编制2021年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长财资产202056号)等文件要求,请各单位依据去年9月份上报的2021年度拟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批复和今年4月份上报的2021年度第一次资产配置预算调整计划的批复以及2021年度学校财务预算的安排情况,结合单位自身资产实际存量,根据实际需要,请各单位于2021611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度第二次拟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计划(注明调整原因、附上立项报告等依据)交相关业务部门汇总送资产处,资产处汇总全校第二次新增调整计划后报长沙市财政局集中审批。学校归口汇总部门如下:

1.科技处及研究生学院负责汇总学校新增科研类资产配置调整计划。

2.教务处负责汇总学校教学、实验类新增资产配置调整计划。

3.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公共设施、大型修缮类新增资产配置调整计划。

4.基建处负责编制新建工程项目新增资产配置调整计划。

5.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编制学校信息化建设类新增资产配置调整计划。

6.图书馆负责编制学校纸质和电子图书文献类新增资产配置调整计划。

7.资产处负责汇总全校行政办公类的新增资产配置调整计划。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参照长财资产[2019]2号文件的调整适用情形,认真组织,精心进行科学调整和编制。

附件1:《关于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资产20192号)

附件2:《关于编制2021年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长财资产202056号)

附件3:《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长财资产[2018]33号)

附件4XX单位2021年度第二次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计划申报表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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