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政函[2005]89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沙市公共资产处置和核销公示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1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需处置的资产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 年9月20日。对本次资产处置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意见反馈。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