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4年度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5 责任编辑:陈了 来源:资产管理处
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的工作时间安排,2024年度资产配置预算已开窗启动,各单位请参照财政局资产配置预算的工作要求和明年具体工作安排,结合自身资产实际存量,在2023年8月22日之前将本单位2024年度拟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以往年度资产配置项目(含质保金)在采购系统中填报,确保学校资产的科学配置与合理使用。相关业务部门在采购系统审核后报资产管理处,并按照学校通知的开学报道日(2023年9月1日)将纸质版交资产管理处。学校归口汇总部门如下:
1.科技处负责汇总学校科研类资产配置预算;
2.研究生学院负责汇总学校新增学科平台资产配置预算;
3.教务处负责汇总学校教学、实验类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4.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公共设施、大型修缮类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5.基建处负责编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6.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编制学校信息化建设类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7.图书馆负责编制学校纸质和电子图书文献类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8.资产管理处负责汇总全校行政办公类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资产存量和2024年度建设规划、预算安排等情况科学编报配置预算。根据长沙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无2024年资产配置预算的单位在2024年不允许采购和付款。各类新增资产的配置原因应详实且科学,且单价50万以上的大型资产配置应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通用设备只能申报信创产品,申报项目超过 20 万以上或单台设备超过 10 万以上的申报表需分管校领导签字。
资产管理处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