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4年度资产配置预算调整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责任编辑:李佳潼 来源:资产管理处
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规定(2021 年修订)》(长财资产﹝2021﹞44号)和《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2021 年版)》(长财资产﹝2021﹞45号)等文件要求,为了保障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将组织编报2024年度拟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请各归口主管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核并汇总本单位2024年度拟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第一批及以往年度资产配置项目(分期付款)预算调整,于2024年3月18日前在采购系统里审核后纸质版交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统一汇总后报长沙市财政局集中审批。学校归口审核部门如下:
1.科技处负责审核汇总学校新增科研类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2.研究生学院负责审核汇总学校新增学科建设类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3.教务处负责审核汇总学校教学、实验类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4.后勤处负责审核汇总学校后勤保障、公共设施、大型修缮类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5.基建处负责审核汇总新建工程项目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6.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审核汇总学校信息化建设类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7.图书馆负责审核汇总学校纸质和电子图书文献类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整;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适用情形,认真组织,科学编制。通用资产应严格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申报,其中通用设备(具体为行政办公设备)只能申报信创产品。资产管理处将严查项目论证、立项等程序是否到位,不到位的坚决剔除。项目超过 20 万元以上或单台设备超过10万元以上的申报表需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各归口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审核以往年度资产配置项目(分期付款)项目并申请本年配置预算,以保证以往年度项目付款工作正常进行。
资产管理处
2024年3月7日